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不起訴處分

本所當事人於駛離路邊停車格時,不慎發生車禍,致相對人受有頸椎骨折等傷勢,因不知如何處理,故來本所尋求協助,經本所律師協助提供訴訟策略,最終與相對人達成調解,並獲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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